索   引   号: 014000319/2003-00175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其他 通告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03-04-22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办发〔2003〕33号
内 容 概 述: 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03〕33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

  关于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残联《关于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33号.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